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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算中心]轉知教育部:請貴校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又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轉知。

  • 03/1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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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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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行政諮詢組
主旨:請貴校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又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轉知。

說明:檢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8年02月27日智著字第10816002490號函,
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請參閱該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徑為:
該局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