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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7學年度學生宿舍寒假個人留宿作業申請

  • 11/2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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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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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學生住宿中心
一、107學年度寒假期間,開放柚芳樓做為個人留宿用宿舍,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及預計進行之修繕、例行性保養等維護作業,詳見附件一。

二、申請對象:限原住宿之在校學生(非原住宿生者,如有特殊需求得另案提出申請)。

三、申請條件:(因床位有限,僅限符合下列條件者申請)
(一)境外生未返國者。
(二)參與實驗、實習、補習並持有上課證明者。
(三)參加寒假打工,有工作單位簽證者。
(四)其他特殊因素,檢附經系主任或相關輔導單位簽證屬實者。

四、申請時間: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至107年12月6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五、申請方式:至電子化校園系統進行線上申請,並將寒假住宿申請之紙本表件交回兩校區學生住宿中心辦公室。寒假住宿申請表詳見附件二。

六、春節期間住宿注意事項:108年2月4日(星期一)至108年2月7日(星期四)農曆春節期間(除夕至大年初三)學生宿舍關閉,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返鄉者,得提出個案申請並予以安排集中住宿,以維個人安全。

七、住宿費用(依宿舍手冊規定收費):
(一)短期留宿:8日以內者,每日住宿費90元,網路費每床每日10元。
(二)長期留宿:住宿期間超過8日者(本次寒假開放留宿共29日),住宿費1,700元,網路費290元,共1,990元。

八、其他:
(一)校外宿舍關閉日期為108年2月2日(星期六)至108年2月8日(星期五)下午5點,若於此期間有住宿需求且符合申請條件者,請依時限申請。
(二)寒假住宿申請結果將於107年12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公佈於學生住宿中心網站及各宿舍公佈欄。
(三)核准留宿者本中心將計算留宿費用並統一開立繳費單,請持繳費單至兩校區出納組辦理繳費事宜,並於107年12月11日(星期二)至12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至兩校區學生住宿中心辦公室辦理床位選填事宜,未於期限內交回繳費單收據者視同放棄床位。短期留宿者由學生住宿中心統一安排床位,長期留宿者可自由選填本次開放寢室之床位。

九、承辦人:本中心吳亦羚組員(聯絡分機: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