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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盼捐款扣除額比照公立學校 學者:別把私校當壞人|潘維大(東吳大學校長)

  • 01/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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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6日在高雄舉辦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2私大協會提案,建議個人或事業捐款私校時,可比照捐款公立學校100%認列扣除額。中央社記者陳至中高雄攝 112年1月6日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高雄6日電)教育部今天舉辦全國大學校長會議,2私大協會提案,建議個人或事業捐款私校時,可比照捐款公立學校100%認列扣除額,「別把私校當壞人」。教育部承諾會持續與財政部溝通。

教育部在位於高雄市的義守大學舉辦民國112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聯合提案,呼籲政府公平對待公私校,讓社會資源能更積極地進入私校,避免私校學生受到歧視。

現行規定下,捐款公立學校可100%認列扣除額,捐款私校則偏低,以個人捐款為例,綜合所得稅只能認列20%。兩協會認為租稅上的不平等,已影響私校的發展。

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表示,可理解政府擔心有不肖人士透過捐款從事違法行為,但應避免因少數個案,全盤否定私人捐款私校的價值。

中國醫藥大學校長洪明奇也表示,政府或許會擔心洗錢,但要避免因噎廢食。他以車禍為例,不能因為有公車撞死人,就全面禁止公車進入市區,呼籲政府「別把私校當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