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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課務組】公告110年度第2學期退還3分之1語言實習費相關事宜。

  • 07/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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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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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註冊課務組
一、本校課程安排於語練教室者,修課學生需另收語言實習費,收費標準依學校規定:語言實習費-2小時收費820元,此費用係使用者付費項目。
二、依本校行事曆規定,學生於5月13日前因故無法繼續就學而離校,學校應退還3分之一費用。本校自5月5日起採線上上課至學期末,學生已無使用語練教室設備,比照前述規定,5月5日為校曆第11週,依比率應退還3分之1費用,即1科次退還273(820/3)元。
三、本學期安排於語練教室課程有:英文(一)、英文(二)、中英視譯(A組)、中英跟述(A組、英進)、日文及語練(國貿系)、日語聽力訓練(一)、日語聽力訓練(二)、日語聽力訓練(三)等。修讀上述科目學生,出納組已於111年7月26-27日直接將應退金額匯入學生郵局/銀行帳戶內;系統中無帳戶資料者,可於次學期到校上課後,持學生證及印章至出納組領取現金,或與出納組聯繫另行匯款事宜,出納組分機:8502(溪)、2732(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