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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衛暨事務組】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請勿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 12/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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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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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環境安全衛生暨事務管理組
請勿佔用身障車位 公 告

主旨: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請勿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說明:
一、 依本校汽、機車停車管理辦法第12條,違規佔用身障車位,保全人員將予鎖車並開立違規罰款通知單;如有不服取締或違規停車超過一週者,必要時得報請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二、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兩校區承辦人:
雙溪校區-蘇峰毅專員(分機8104)
城中校區-林嘉和專員(分機2422)

總務處環安衛暨事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