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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算中心]轉知教育部函轉智財局:請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並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辦理。

  • 09/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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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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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行政諮詢組
主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請各大專校院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並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辦理。

說明:檢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8年8月29日智著字第10816009900號函,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請參閱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徑為該局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請貴校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頁)專區務必連結
,並於相關宣導或研習時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