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訊】
本校自105學年度起,禮聘前總統馬英九先生以榮譽無給職方式擔任「嚴家淦法學講座教授」,以每月1場不同主題的演講課程,與本校同學互動對談。馬英九講座教授107學年度的第6場演講以「《台灣關係法》40週年回顧與展望」為題,於4月11日上午在本校城中校區實習法庭開講,吸引校內師生們踴躍參與,前海基會副董事長、本校企管系高孔廉講座教授亦蒞臨聽講。
《台灣關係法》為現行美國國內法,於1979年4月10日簽屬生效,迄今屆滿40年,馬英九講座教授從《台灣關係法》的時空背景開始談起,他表示,中美斷交時,他正於哈佛大學攻讀博士,曾參加過不少抗議活動,見證了這段歷史時刻;馬教授指出,美國卡特總統原本要簽署的是《台灣授權法》,但由於內容未給予台灣相對應的尊重及保護,經美國參眾兩院激烈討論大幅修正後才正式簽署通過,並更名《台灣關係法》。
馬教授提到,在台灣與美國斷交後,簽訂《台灣關係法》有著極重要的意義,除了穩定當時動盪的民心之外,更保障了台灣的地位及安全;而40年來亦是台灣與美國合作關係的依據,包含了文化、經濟及軍事間的交流與幫助,以及維持斷交前所簽署的條約,並承認台灣在國際法人的法律地位;且有對台軍售、不做兩岸調停人、不施壓兩岸談判及不修正《台灣關係法》等保證。馬教授透露,他在哈佛就讀時的老師曾說「台灣是美國不承認的國家當中『承認』最多的」,由此可見《台灣關係法》之特殊及重要。
馬教授補充說明,《台灣關係法》在過去40年中發揮了相當大的功能,如共享台美之民主價值,在2008年他當選總統當日,即收到美國總統小布希來電道賀,盛讚台灣的民主選舉是「亞洲與世界民主的燈塔」;維持台灣與美國在戰略及經濟上的合作;以及鞏固台美彼此互信互助互利的關係等。然而,隨著台美及兩岸關係的持續深化,台美雙方也因此有了更多的互動與合作,他強調,未來台美關係在許多方面,如軍事及經濟仍有可以改進的空間。
在最後的互動問答環節中,學生也把握機會踴躍提問,像是《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美中三方關係的影響、古寧頭戰役後的兩岸關係及台美中三方對話的看法等,馬教授皆有問必答,深入剖析回應問題。
【文圖/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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