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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4年度自辦系所評鑑機制業經教育部核定通過

  • 11/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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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園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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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評鑑組

【研究發展處評鑑組訊】

教育部105年10月24日來函通知本校所報「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業經認定,可據以自行公告「自我評鑑與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機制認可及評鑑結果」。

教育部自101年公布「試辦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結果審查作業原則」後,本校為34所中被擇定符合申請資格之優先試辦對象,隨即於102年研擬整套自辦外部評鑑實施計畫,向教育部提出第一階段自我評鑑機制認定申請,並於103年獲教育部審查通過後,開始依序展開「前置作業」、「自我評鑑」、「實地訪評」、「評鑑結果」及「改善與追蹤」等五項自辦外部評鑑作業。

本校自104年4月進行「自我評鑑報告書面審查或預評」作業,並於104年9月16日至9月19日期間完成實地訪評。經教育部核定後,本校此次26個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受評單位(含66個班制)皆順利完成評鑑並獲評通過,雖各受評單位仍有部份需改善之處,後續將會針對改善部份進行定期追蹤與管考,以達持續改進之目的。 

本次認可及評鑑結果同步公布於東吳大學首頁-「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學校績效表現」-「近三年各類評鑑結果」。此外,評鑑組網頁亦設立「評鑑專區」,公告並累積各項評鑑結果及訊息,以達教育部「適度公開」評鑑訊息之要求。

【文圖/吳佩真組員 】